人間如此第13章 刀

幾回悠世 / 著
 加書籤  滾屏 朗讀

功夫,黑到了窄方,阵之,黑站起打个手,其立马会意,从旁拿纸笔。黑运笔如风,将自己耳中听到的对话十地写了半柱的工夫,整整张纸就写了,另名黑手接,先的那位又矮爬回窄之中。接纸张的迟疑,步往里走去,,这张纸就递到了李川星等老臣的手中。

海量小说,【書漲小説網】

“陛也忒鲁莽!”看完了之的文字,李川星皱了皱眉,“默尔西天天奏说九州之风调雨顺,现在突然现叛军本就很可疑。陛直接就兵讨伐,叛军的事问都问,也难怪默尔西起疑了!”

“也幸亏是陛如此举止。”旁边个老臣接,“无论怎么说,宫耳目闭塞的陛能知叛军都很可疑,倒描淡写些,让默尔西怀疑到仆从们的头。”在老巨猾的默尔西面,吴尚秋的幼稚成了最好的武器。比起理的斥责和命令,吴尚秋漏洞百的旨意反而更能迷默尔西。

“也是”李川星微微颔首,就在这时,又名黑步走,将手中纸呈。李川星接看了看,说:“陛被新的仆和宫女们住,今天怕是了了。”

“果然盯得更”李卿在旁边着额头,很伤脑筋的模样,“可恶,是木板翻去,直接哑卫们去把默尔西剁了多好,唉

话是这么说,但在座的各位老臣都知是个幻想罢了。在们被先皇救到这个地方们本对这个地方无所知,被救到这里们才了解到了解到,当初威烈帝吴起迁都到这里之,就暗中斥巨资打造了这样个地宫,并且豢养了群忠心耿耿的侍卫,用药哑掉了们的嗓子之,让们潜伏在臣子们的,监听着每位臣子的向。但也是为了防止有发现这个地宫,所以除去皇帝经常去的几个场所之外,其的臣子的地板是能翻的,所以就算是臣们想由地暗算默尔西,也只能是想想罢了。

话说回,虽然暗杀什么的办到,但这个地宫还是为代又代的皇帝提供了少的安全。为了保持地宫存在的意义,吴起以“保护龙脉”为由,切臣子以切理由在安皇城中建设新。也正因为如此,次又次的谋被扼杀在了摇篮里,直到任皇帝——也就是吴尚秋的。这位皇帝是位极其正派的,据留给老臣们的信中所说,地宫的秘密是代又代传去的。而当地宫的存在及作用时,的反应是:“斥之为帝王心术,甚为齿,以为有悖于圣常。”所以个重的决定——“此生入地宫步”。但虽然有着莫名其妙的自信,但毕竟是傻子,没有顺手废除地宫,然老臣们估计连躲都没地方躲了。

但即如此,先皇还是付了极其惨的代价。谁也没料到,刚刚放弃地宫的就正好碰见了狼子心的默尔西,结果,喊着“圣常”的先皇被棍子打翻,还戴皇”的帽,怎么看都像是种讽。也难怪在信的结尾几乎以歇斯底里的语气写到:“朕之所为,无愧于天地!朕治国行圣,尊常纪纲,为何落得如此境地?为何??”

“唉”说到地宫,所有老臣都约而同地想到了先皇。怎么说呢,是个好,但是个好皇帝,好是很难成好皇帝的,这概也是种悲哀吧。

时光飞逝,月如梭。天地间的暑气已经消失殆,阵阵吹的风中,已经充了萧瑟的味觉,已是十月。

九阳山的草木已经微微显点枯黄的颜,有时风吹,某些那么牢靠的树叶般挥洒,在秋的阳光煞是好看。

当然,好看的提是得站在远,裹着棉,喝着烧酒,这种会觉得生非常惬意,恨得让时间定格在这刻。如果正站在这些树面,穿着单薄的衫站桩,可能就会觉得惬意,相反,会恨得把树砍个稀烂,让它再也会把叶子纷纷扬扬地洒到的头

举个例子,现在的陆云峰就十分惬意,而旁边的罗少卿就那么惬意了。

“好!时间到了!收!”随着陆云峰的句“收”,罗少卿全,直接摊倒在了地

“师傅!”罗少卿朝着旁边的陆云峰,“把棉袄给啦!”

旁边的陆云峰义正词严:“徒!为师和多少次了,咱们练武之讲究的就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这么点点小小的寒冷都抵抗住,怎么能成为师呢?”

少给淡!”罗少卿都给气乐了,“说这么热闹怎么把棉袄脱呢?”

“为师是告诉,只有成为了为师这样的侠之才能享受着在冰天雪地里穿着棉喝烧酒的幸福。”陆云峰脸严肃,给种“真的在说正经事”的错觉。

罗少卿无话可说了,在打定主意脸的时候,是没法和流的。

算起时间也是真,转眼间罗少卿已经拜在陆云峰门两个多月。本以为所谓练武就是给本刀法剑谱什么的先照着练,练完了再练本,结果陆云峰立马就泼盆冷——先练桩功!所谓桩功就像是扎马步样,站就是三两个时辰,据说是对怎么怎么好,罗少卿也没听懂只能照着瞎练。现在练了两个多月,才终于找到觉,每次站完桩也会像之样那么累了。

另外,在遇到陆云峰之,罗少卿直以为这种游历江湖的都是那种风绰约,胜雪的潇洒形象。等见到陆云峰之,罗少卿先的想象可以说是完全崩塌了。裹着臃的棉喝烧酒这种鄙的形象先放到谈,关键是号称“”,追着九阳山山异打的陆云峰居然有个特殊的好——!按理说陆云峰易就能搞定头异,到市场卖肯定是吃穿都缺,但是这手里拿着那么多钱居然还是些富户的院子吃。据说这是为了锻炼耐心,恒心和观察,所以还罗少卿。每当跟在陆云峰的时候,罗少卿总觉得自己可能拜了个假师:无论怎么想,师傅么是那种和蔼可博文广识的发老者;么是苟言笑,严厉苛刻的中年壮汉。这俩形象哪个都和没半毛钱关系,但问题是自己这个师就是这种,平时也没个师样。好几次们被家的守卫或是看家发现了,陆云峰都是很没义气地撒就跑,几个腾跃就消失在了视线中,留罗少卿揍得哭爹喊。等到罗少卿鼻青脸地回了,这孙子又嬉笑脸地说:“徒是知功的重了?”气得罗少卿好几次都手。本罗少卿还是很尊重陆云峰的,结果这么三番五次的闹腾也就了心。师徒俩个常常就和泼无赖样在风景如画的九阳山,也算是别致的风景

虽然陆云峰有时候太靠谱,但起功夫还真是苟,该到什么样就是什么样,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罗少卿练了这两个月,能清晰地觉到整个比之壮实了少,就拿砍柴说,两个月砍完天的柴累个臭,现在砍柴虽然也很吃,但会再像以那样半天缓了。

让罗少卿到奇怪的是,陆云峰分明是刀法的行家,却执意罗少卿剑法,对于这件事,陆云峰的解释是:罗少卿的筋骨练刀,倒是使剑的好材料,虽然刀法造诣颇,但是也能因此败株好苗子,所以只能先剑术。

至于陆云峰为什么总在山间晃悠,罗少卿问几次,得到的回答就是句简单的“找某样东西”,再问去陆云峰就搭理了。几次,罗少卿也就懒得问了,安心练自己的功。

当然,练功归练功。每到夜静的时候,罗少卿都会闭眼睛,将那天的所有场景幕幕的在脑海里遍。刀的确应该放在刀鞘中,但是刀鞘中的刀也是会钝的,为了保证它鞘就能见血,必须按时打磨。那些仇恨,罗少卿只是放了,而是忘记了。,因为背负着它们让无法;但能忘记,因为血债,必须用鲜血偿还。

(本章完)

大家正在讀